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》规定,自年7月28日起,我局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、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,暂停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。

特此公告。

惠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

年7月28日

来源:惠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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